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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个夏天,我将升读大学,家道中落,一早就尝透穷困的生活。父母离异,自己一个人生活着。17岁的时候,会考有30分,这是一个十分好的分数,可能是我知道「知识可改命运」这一个道理吧!完成中六,以一个高姿态考进世界有名的香港大学法学系,因为我希望可以成为律师,协助穷人。

还未自我介绍,我名叫童嘉烨,英文名Christopher,在LaneCrawford当兼职的售货员。虽然得得到一笔十分可观的奖学金,可以不用为学费和生活费烦恼,但是我希望可以靠工作,慢慢的接触社会,了解一下,而且亦可以装备一下自己。

暑假期间,我在LaneCrawford当兼职的售货员,业余亦帮一些中学生补补习。这一天,一名十分帅气的男士来到店舖,大约27,身高6'0"左右,在选购便服。由於我是做ter的,所以对顾客有一定的眼神接触。他看见我,只是微笑了一下(真是十分可爱喔^^),选的衣服还真的很贵,可知他是那些非富则贵的「事业男」。不过,我对他有一点好感,但是我不会有任何的非份之想。因为,在我心目中,我只想帮助到一些穷困的人,其他的,想都不会想。

这一段时间(暑假),他大约两个星期就会来一次吧!我轮休的时候,他有来买东西,就问其他同事我在那?(这些都是从同事口中得知的)同事就会告诉他我今天轮休。同事就告诉我他听到你轮休的时候,表情有一点失落,甚至问我是否对他有……我只是在苦笑。其他女同事十分爱他,都会打折扣给他,但是我从不会做这些我认为「奉承」的事。

过了一个月,大学的生活已经习惯,成绩亦名列前茅。这一天,我因为帮一个中四的女孩补习而迟了一点,却看见他正在付款。他买了一大堆的衣服,走的时候,看见我,我只是对着他微笑而已。他看见我,叫了我出来,问我今天何时下班,我说9时半,他说走了。

9时半一到,他就准时来到店。女同事见到他,都被他们争相介绍物品,他什麽表情也没有。那时,他给我一个很酷的感觉。看见他这样的被女同事耍,不知道为什麽心有一点酸酸的。「我要走了。明天还要帮人补习呢!」女同事大声的说「好啦!拜拜。」他看见我走了,就跑了出去。站在我身边。「你该饿了吧!我也没有吃,不如一起吃吧?」我还没有回答,他就抓住我,跑去一间餐厅。

那是一间高级餐厅,幸好我平时的衣着都不太随便,都可以配衬了餐厅的格调。打开menu,哗!贵得不得了。他看我拿不定主意,就帮我点了一个和他相同的餐。

「不知道合你吗?」

「可以啊,不过下一次想请我吃,不要吃得那麽贵!」

在吃的过程中,我都没有出声,(我觉得这是仪态,不知道他会觉得吗?)他好像觉得我好拘谨吧!所以也跟我不出声。

吃完了,他:「你住那,我送你回去。」

我:「不用了,我自己回去」他:「你是跟家人一起住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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