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百三十九章听证(1/3)
第二天一早是Yin天,法庭走廊的灯光也略显昏黄,几乎让人分不清是自然的Yin沉,还是建筑本身的冷淡气质。
沉纪雯坐在听众席第二排,驼色风衣搭在膝头,眼神落在庭审台中央。
这是她实务课程的旁听任务。教授挑选了一起正在审理中的刑事案件,要求学生结合现场表现撰写一份法律与心理交叉分析。
案件编号hd-05-187,被告为craandrews,十九岁,控罪为谋杀生母。导师曾在通报时简单提过,cra并未否认罪行,但辩方主张减责。案情复杂,陪审团裁定或有减刑空间。
沉纪雯没有提前查任何背景材料。一如既往,作为旁听者,她不希望让先入为主的观念影响自己对人本身的判断。
法官宣布开庭。
控方律师起身,朗声陈述:
“本案被告于2005年3月12日凌晨,在与母亲sylviaandrews共同居住的住所中,持厨房刀具对死者实施伤害,致对方当场死亡。”
“案发后被告并未逃离现场,而是在原地等候警方到来,供词明确,未作否认。”
被告cra坐在被告席上,身材瘦小,五官Jing致,头发很短,穿着宽大的囚服,神情平静得像在放空。
证人很快出庭。是邻居、一位中年女士。证词一板一眼:
“……常听见争吵……那女人的Jing神状态很差,和邻居关系都不好……之前曾拿烟头烫她的孩子……”说到最后,语调都放低了。
控方律师没有深追,只点到为止。显然,他们更希望将焦点集中于行为事实,而非动机解释。
随后是辩方。
辩方律师是一位年近五十的女士,语气带着一丝煽情成分。
“我们承认事实发生,但请求法庭审慎考量背景环境。”
“我的当事人从小生活在高度暴力的家庭中。从死者病历可知,其患有临床确诊的边缘型人格障碍,长期对女儿进行语言及身体虐待。”
律师顿了顿,语调变高了点,“自当事人十叁岁起,其父将与前妻所生之子ck,即cra的同父异母的哥哥接入家庭生活。父亲本人长期缺席,实际抚养与监管责任落于患病母亲一人。”
她低头找出一份cra的既往入院证明向陪审团及法官展示:“两名未成年子女在Jing神压迫和家暴中共同生活多年。父亲不在家,母亲行为失控。ke从16岁开始打工维持家庭生活,也承担起对妹妹的照顾。”
她走回席位,低声道:“两名未成年子女在完全缺乏依附的家庭结构中,发展出了非典型的情感联结。那段关系从lun理上令人质疑,但它不是Cao控,也非伤害,而是被忽略者之间,彼此保护的产物。”
她没有明确说出他们的实际关系,却让在场每个人都明白了重点。
法庭响起一阵窃窃私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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