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2/3)
自那时起,姜瑾珩也开始帮着鹤云一起攥写新的符书丹书,只不过还未完成,那女人就突然说要云游去了。
那只狐狸被剥了皮,拆了骨。她发现时,就剩下一些烂肉碎肉了。
那是姜瑾珩第一次体会到,失去是什么滋味。
可是这句话她很快就品出了味道,那是在她刚满十六岁时。
最初她并没有得到寒星焰,自是学不得炼丹铸器,但却不理解为什么师尊要费劲艰辛,翻阅千万本古书,去找寻能够作为代替的材料,甚至有的时候为了测试是否有同样的效果,弄得一身伤。
鹤云也没说理由,只将写到大半的符书丹书尽数交予了她,说是让她完成,等回到宗门,还要好好检查一番。
姜瑾珩脑子里一边想着这事一边被符亦带着往前走,没注意到她忽然停下来
他始终觉得是因为冒犯到了宗主最疼爱的小徒弟才受到如此惩罚,而不是因为折辱了一条性命。
那时的姜瑾珩依旧疑惑,对于师尊来说,符书丹书上写明了的材料于她而言取得的代价已经很小了,尝试一条新的路似乎才是最艰难的。
她养了一年的白狐,早就将它视作家人伙伴,缘何因为它妖兽的身份,便轻贱了它的命。
那时师尊知道了这件事,虽然罚那人受八十八下雷罚鞭刑,三年内每日正午时分在宗门大殿前跪上一个时辰,可她的小白狐到底是回不来了。
不说别的,仙宗每月收上来的妖兽尸体都上万副,来源皆说是遗骨,可死了那么久的东西,血肉却是温热的,真所谓讽刺。
那时起,姜瑾珩才渐渐领会到师尊说的代价是如何衡量的。
可那一战妖族损失更为惨烈,没了实力,一纸协议又如何算数。
那时鹤云只是笑着却有些落寞地同她说:“付出代价更小的东西,才应该是正确的。不过,瑾珩,我希望你一辈子也不会懂。”
她第一次入秘境中带回来的一只养了一年多的小白狐被一位师兄的徒弟捉去,说是难得的灵狐。
但白狐于自己而言,是无可替代的东西。
其实师尊还在仙宗时这种现象要少很多,姜瑾珩也是从她那里学的炼丹练器。
是规则让他们觉得有些东西自出生起就是材料,是规则让他们觉得就算因此犯了错,也不应该被追究,被责罚。
,共抗魔族,条件便是战成之后不允仙门大范围猎杀妖兽。
如今眼观各大宗派,修士们所用灵宝符篆,又有几个不是沾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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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令姜瑾珩生气的,还是那人不屑一顾,并不服气的态度。
虽然有躲懒的嫌疑,但姜瑾珩还是照着她说的继续下去,如今又过了百余年,那两本书也快要完成了。
就算被发现了,也鲜少会被处以同等的罪责。
于动手的那人来说,白狐只不过是他眼中的材料,简简单单就可捉过来,剥皮抽筋碎骨,打着为同门研药的名号,做尽屠夫才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