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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想摇头,但是他挑着一边嘴角看我,像在密谋坏事情。我突然怀念口红涂出唇线外面、打火机藏在挖洞的课本底下的日子,我说好啊,心咚咚地跳,不知道是在对他说,还是对无比渴望重新一头扎回人群的自己说。如果我不去,我想,如果我不去的话,我傍晚要自己去吃饭,然后回宿舍找衣服去洗澡,洗衣机洗一次衣服要四十分钟,总是只有我蹲在前面发呆等待。豪华手抓饼一个才不到十块,比一包香烟、一只指甲油远远便宜得多。在校门口与教室之间来回飞奔不用二十分钟,却可以把整个日落都跑尽,我一个人的时间就会很短很短。

往后的天只会越来越冷,但我决定只先不高兴这一天。一群人的感觉也没有比一个人好多少,于是我往反方向走。每栋教学楼一楼都有一台公共电话,往学生卡里充钱就能打,我遇到了

于飞欲言又止,我接着说:“今天我不去看打球了,天冷了,晚上洗澡很麻烦。”

几次之后,我非常、非常、非常讨厌这样,于飞看出来了,问我是不是不高兴。

于飞把篮球服掀起来,擦去下巴的汗,说我请你去吃东西呗。当时是傍晚快六点,二十分钟后还有晚读,我们飞奔着跑到校门口,喊对面马路的小摊子装两个手抓饼,拿到手还烫出很远香气,我们捧着一路跑回教室,举着书本躲在后面在朗读声中咬着吃。有个一起打球的男生转头来嘲笑于飞:“你就请别人吃这个啊?”

我把奖状举起来,像验钞一样对着天空看:“很厉害啊。”

在我眼里篮球赛很无聊,日复一日一样的动作,我看不懂犯规罚球;手抓饼很难吃,我吃掉了可能有半罐子沙拉。可我和于飞熟识了。他与谢池很不一样——我拿谢池对比,是因为谢池和我见过的所有男生都不一样。谢池并不是很爱运动的男生,他更多时候是在教室里学习看书,也可能是在姑姑的小超市里吹风扇,我很奇怪他个子为什么能长这么高;我几乎没有在他身上闻到过汗味。我想起初中的男同学总爱非议他是“书呆子”,这里不会,即便他真的很少加入什么课外活动;可他也不是“书呆子”,他会削苹果,骑单车,字也写得很漂亮。而且,班里的人也很喜欢他:他和男生们一起上下学,女孩子总会在课间来问他习题,腼腆又可爱的模样,似乎对他很不好意思。于飞呢,则是女孩子在路上碰到他会翻白眼笑着叫他傻逼的类型,他爱跑爱玩,像阳光底下曝晒的小麦;成绩很差,可老师也很喜欢他,因为他总在课堂上耍宝弄得满堂大笑。

这是我第一次吃手抓饼,阿姨手艺不太好,外面的煎饼皮又厚又软趴趴,酱料和食材糊在一起看不清形状,咬一口只有满嘴沙拉的甜腻味道。于飞的脚又在后面一点一点踢我凳子,问我吃完了吗,好不好吃,明天要不要继续吃。

于飞说:“那你来看我打球吧。”

于飞挑眉说:“手抓饼怎么了,我还点的豪华版。”

不久之后,我从和于飞一起走,到和于飞与于飞的朋友们一起走,他们会故意走得很远,把我们两个落在后面;打完球他们发水,说忘记买我的那一瓶了,让我和于飞一起喝。

我承认说:“对啊,我最讨厌和别人一起喝水。”

班级赛第一名。于飞笑嘻嘻道:“怎么样?”

周边几个男生拍着篮球,有意无意揶揄地看向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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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撑着脑袋,在篮球场上,在观众席里,连续睡了三个傍晚,从初赛到决赛。第一天于飞给我买了瓶奶茶,第二天是一只巧乐兹,第三天,他把奖状递到我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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