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识(手臂埋胸,舔舐耳垂,假睡勾引)(2/3)

对一群黑麻麻又是夜行衣又是面具的家伙,落覃属实有些无语。

落覃盯着男人的眼睛看,男人也挺直腰背直视女孩。二人对视良久,女孩收回目光,微笑道:“你以后就叫恭烨。”

“你懂什么,”落覃的眼睛一个一个扫过每个人的脸,理直气壮道,“长得好看带在身边才舒服啊。”

男人依言抬头。不得不说,作为天选之子,容颜也是天赐。没有一丝瑕疵的俊脸不知是不是因为长期笼罩在面具之下而略显苍白,眼神也似他的声音一般冰冷。落覃的目光直直落入那一滩死水,方才一闪而过的憎恨已然无迹可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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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冷到了极点,连千玖都忍不住打了个颤,但落覃却丝毫没收到影响,换了个姿势继续躺着,“摘下面具,抬起头来,让本宫瞧瞧。”

千玖吓得毛都炸了,“什么?你确定??!他可是天选之子啊!天选之子只可以和天选之子在一起,其他人硬要和天选之子在一起是要遭雷劈的!”

刚把小谷屏退千玖就迫不及待飞了出来,“宿主的运气真好,一选就选到了男主——啊呸,天选之子!——调到自己跟前,这样就不会出意外了!”

摘了面具下面的众死士也没什么分别,清一色的面无表情,好在长得都还能看,不至于丑到吓人的地步。即使有的脸上一道狰狞的疤痕横贯其上,也是起到增加魅力的作用。

为了贯彻“骄纵”的人设,落覃连去和皇上告退都没有就领着新挑的死士回了新赐的公主府。

三十个人,三十张面无表情的脸,六十只眼睛,六十潭毫无涟漪的死水,看上去就十分无趣,落覃看了半天,兴致缺缺。百无聊赖地看了半天,正准备询问所谓“天选之子”的所在,扫视的目光忽地一停,在一个人身上停顿数秒,又状若无事地移开。

“对了,你。”手指一抬指向方才那人,满意地看到恢复平静的眸子一缩,“就你,你最好看,以后就呆在我身边。其他人小谷安排。”

“我都要了。”落覃懒洋洋道。

“宿主您这是选死士又不是选郎君,看脸还能看出个什么玩意儿?”

与此同时,一记惊雷在千玖耳边炸响:“老子看上他了。”

“无名之人。”

“那就把女主光环抢着自己戴不就好了。”落覃可没在意自己到底说了啥惊世骇俗的话,盯着恭烨越看越满意。

“叫什么名字?”梳洗过后的女孩浑身弥漫着一股淡淡水汽,半干不干的发丝吹落胸前,被晕湿了的衣襟紧紧贴在身上,勾出诱人的轮廓。可惜唯一一个能欣赏到这幅美景的男人却低垂着头看都不看她一眼。

“是,公主。”

小谷是原主的贴身丫鬟,会点武功,跟着原主母亲身边的嬷嬷学了不少东西,原主很多事情都是听她的。落覃看着小姑娘眼里没什么杂色,也放心把事情扔给她做。

“把面具都摘了。”落覃懒洋洋地坐在上位,整个人像是没骨头一样,明明是座椅却坐出了塌子的感觉。

“那是我慧眼识珠。”落覃哼哼两声,斜倚在榻上,懒洋洋地看着眼前的男人。死士低眉顺眼地跪在地上,脊背却挺得笔直,一身的黑衣配上冰冷的面具为男人笼罩上了一层煞气,又被男人自身的冷气压制,形成一种特殊的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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