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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飒以前说过,说他每晚跟一群人在酒吧里的行为是一场“毫无意义的狂欢”,当时他没有反驳,因为他觉得肖飒说得没错——

活着已经够累了,为什么一定要去找那些所谓的“意义”呢?

所以今天就算肖飒“大发慈悲”放他休息一晚,他也不会像普通人一样回家泡澡睡觉。

告别肖飒后,他开上自己的红色超跑,一路狂奔进了银滩路。

熟悉的人chao,熟悉的音乐,熟悉的酒杯,熟悉的喧嚣。

许久不见的沈大少的出来约局了,圈里的小可爱各个削尖了脑袋网上凑。

沈笃看着身边一张张年轻的脸蛋,有几张熟面孔,也有好多第一次见,都是他一直喜欢的那一类小男孩,白皙干净,年轻纤细。

哪个他妈不比唐堂强?

草!

他在心里暗骂一句,回身选了个顺眼的,名字都没问就带回了酒店。

之前在公司忙得脚底朝天,别说“开荤”,他连澡都好久没有好好洗一个了;进了酒店房间,面对小猫一样腰肢细软缠上自己索吻的小男孩,他就觉得浑身不舒服——

像是身上腻了一层汗,有人碰到他就觉得恶心。

他心里一阵厌烦,面上尽量压着不耐烦的态度,但还是忍不住把人推开,转身进了浴室。

浴室的梳妆镜前,他脱去上衣,看着自己身上已经淡去不少的痕迹,偏偏脖子上露出来让人看见的地方有一块吻痕格外深,到现在还很清晰。

他抬手一把挡住那块地方,心里更烦躁了,好像突然有种做贼心虚的感觉,不知道肖飒跟刚才那个小男孩有没有看到。

就算看到了,他们也会觉得在自己身上有什么痕迹,是很正常的事情吧。

他一边自我安慰,一边拧开了浴室的水龙头。

冲凉的感觉并没有让人觉得好过一点,溢满水蒸气的浴室反而让他觉得闷,喘上不来气来。

他突然觉得哪里怪怪的。

今天晚上的整个流程明明是他一直以来最熟悉的,去酒吧跟一群人进行“毫无意义的狂欢”,然后在里面找出一个合适的带走,回酒店做些成年人间“有意义”的事情。

愉快的话,这个人接来下会短暂的陪他一段时间,做的还是那些在肖飒看来“毫无意义”的事情,无非吃吃喝喝、逛逛买买,然后好聚好散;如果不怎么愉快就更简单了,他会尽量满足对方合理的要求,钱或者东西,然后江湖不见。

自从离开肖震峰,做回“沈笃”开始,他重复这样的生活好多年了,虽然谈不上有多么快乐美满,但他至少一直活得潇洒自在,从来没有哪一回像今晚这么别扭过,好像哪哪都不对劲。

怀疑自己是最近在公司忙傻了,他在心里骂了肖飒句脏话,然后愤愤地关掉水龙头,下半身随便系了条浴巾就走出了浴室。

房间内,刚才的小男生已经脱光了钻进被子里,露出的上截身子白皙光滑,靠在床头上,笑盈盈地看着沈笃。

接下来的剧情傻子都能看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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