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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她被放到一堆光鲜亮丽的女人堆里,听那些莺莺燕燕争先恐后炫耀今天得了什么珠宝,明天要去买什么名包,后天还要去绕大半个地球去品尝什么甜点,耳朵都听得起茧。那些人是什么身份她直到现在才明白。

她家的长辈,一半做学问,一半混官场,讲道理卖人情一套一套。文化人嘛,重名声,对风月场里的弯弯绕绕向来敬而远之。

她不懂这些。

而白蓁蓁尤其看不上别人的原因也在于此,这两个人处处都谈不上好,但有他们两个做对比,她也很难看得到别人的好。

东方人讲诸般因果,讲转世轮回,西方人讲灵魂不灭,讲死亡并不意味着最后的终点。

她看弗朗茨的眼神,逐渐变得非常核善。

反观白蓁蓁,打扮不算特别亮眼,但也称得上是精致奢华,跟低调完全沾不上别。她是这场上最张扬的一个,因为她太年轻。

白蓁蓁有些后悔没穿那条褪色格子裙,但很快又想到,她要是穿了那条褪色格子裙,富家太太们不会想着打量她,但服务生可能会端着托盘过来问她是不是楼下KTV走错的。

她总也忘不掉在德累斯顿的那次占卜结果。刺穿心脏的那三柄利剑本质上就是他们三个自己,伤痕是他们一同造成的,能使伤痕愈合的也是他们自己。

她们都是富豪家养尊处优的千金。

进退的玩物。

她们身边也会跟着那么一两位年轻女孩,二十五六岁的年纪,知书达礼,端庄大方,举手投足之间,自有一派矜贵的名门气质流露。

文人的骨子里,或多或少都带着点清高和固执。白蓁蓁的父母尤其看不上这两个人的原因就在于此,他们觉得这二人既无耻又下作,妥妥的斯文败类衣冠禽兽。

至于为什么一个学贯中西的书香世家能把孩子培养成一个接地气的沙雕学渣,父母一致认为这是物极必反的结果。

剥好的板栗被放在洁白的盘子里,灯光下的糖炒板栗仁散发着甜甜的味道,她把它分成两半,一半自己吃掉,一半给了工具人弗朗茨。

他的本意只是带她出来玩,不管那是什么类型的场合,“但可能就是因为我没别的意思,在别人眼里就成了另一种意思。”

那种场合白蓁蓁也被领着去过几次。

有人把她当成了无足轻重的地下情人,还是那种非常不懂事的地下情人。他今天把她带来的原因,就是希望纠正一下旁人对她的认知定位。

那些场合,都是弗朗茨带她去的。

今晚的场合偏正式,遍观全场,女宾身上的礼服中规中矩,佩戴的首饰都非常少,妆容也不过分浓艳。

这两个概念都没错,一个人活在现世,变成了和前世不同的人,但认识过他两辈子的人,依旧能从细微末节里找到和当初完全一致的东西。她要考虑的,只是他现在变得更好还是变得更糟。

糖炒栗子吃多了,喉咙就涩的慌,她喝了口香槟压了压甜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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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开口,弗朗茨剥板栗的手已经快了不少,“我当时没别的意思。”

他吃掉以后,又开始剥起了新的,边剥边补充解释,“我以为你知道这些事,你没说不愿意,是你不在意。”

她的父亲是这一代唯一的商人,但也并非正统意义上的商人,他首先是个医生,所以白蓁蓁自小生长的环境跟普通家庭没什么两样。

“没有不在意。”她托着腮帮子瞧他,“我只是没想到这方面。”

年轻到那些夫人们打量她的眼神,都带着些若有若无的怠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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