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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决拿不走的:
——是我的思想,尊严以及尊重!
这本画册一共有三十四幅,虽然没有一一表明时间和地点,但我知道,最后八幅画的时间都是同一天——即雷神出事的当晚。
我一张张的,视若珍宝的翻阅着这些画册,仿佛那些画里的美好就在昨天。
我一口口的,狼吞虎咽的替雷神吃着,我早晨为她买来的肯德基早餐,可是,却再也吃不出和雷神在一起时的味道。
我一遍遍的,如痴如醉的的看着我们以前的照片和录像,哭笑的几近癫狂。
“那你会不会把我们都写进去?”
“当然,保证你们每个人都能从中找到自己的影子与回忆,笔名我都想好了,就叫“爱冥思的鱼”怎么样?够文艺青年吧!”
“还不如叫会爬树的猪呢,请问鱼会冥思吗?你这有病句。”
“子非鱼,焉知鱼不会冥思?”
“子非吾,焉知吾不知?”
“子也非吾,焉知吾不知汝不知?”
……
想起那天我还开玩笑说要在书里把她写死,没想到,雷神的结局,竟是被我一语成谶。
突然想起电影《后会无期》里,我最爱的结尾时的那句台词:
影片里说:“每一次分别,最好用力一些,因为多说一句,可能是最后一句,多看一眼,弄不好就是最后一眼。”
原来,这也是专属于我和雷神的结局。
而雷神最后留给我的信和画,使我还额外明白了许多事。
我明白了,为什么我们彼此那么默契的极少谈及家庭和过去。
明白了,为什么她甘愿陪我成为校园钉子户中的一员。
明白了,为什么她最后要以那么决绝的方式离开这个世界。
或许,雷神的死,还有着我不知道的其他原因,但是我所知道的是:来时不带一分名利,走时不惹一粒尘埃:一直是她理想的离开方式。
雷神,我收回刚才的话,我们互相原谅好不好?
因为这是我唯一能为你做到的事,或许我还可以再为你做另外一件事……
故事讲到这里,已经接近尾声了,现在我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交代一下结局吧:
天亮后,那个深夜哭泣的女孩不见了,她选择了去外地实习,并决定永远离开这片伤心之地,但离开之前她给雷神的爸爸打了电话,把雷神出事前发生的一切详述了一遍,不为别的,只是希望能为雷神的妈妈、妹妹们争取到最大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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