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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公司大概10点过来,我起了个大早,将行李收拾出来,望着地上七零八碎的东西,也不在乎弄脏衣服,径直在地板上坐下来。
阳台矮桌上,放着一只玻璃花瓶,里面的雏菊已经枯萎泛黄,我起身过去,从花瓶里抽出雏菊,扔进垃圾桶。
一瞬间,记忆产生恍惚的偏差,这个场景怎么这么熟悉,我以前好像也这么干过。
第一次买雏菊是高三毕业的时候,我决定要向暗恋多年的男孩子告白。
毕业典礼结束后,我兴冲冲地在礼堂后找到他,却没想到,他居然靠在我闺蜜的弟弟连枝怀里,任由连枝直言不讳地坦然宣布。
对不起,我不喜欢女的,只喜欢裴谦牧。
那一刻,仿佛有一道天雷劈下,我和花都被击中了。脚步沉重地顿在原地,我连上前的勇气都没有,只能灰溜溜地返回。
更可怕的是,他居然是个0。震惊之余,手中的雏菊逐渐弯下脑袋,连同我的心一样,慢慢枯萎。
所以,裴谦牧这个混蛋,又有什么资格对我的爱情指手画脚。
盯着垃圾桶,我越想越气,怎么我的嘴这么笨,当时就想不出怼回去的话呢。
这股怒气持续到搬家结束也没能消停,我静静地看面前的他坦然自若地介绍着,特地为我改造的衣帽间。
伸手要饭的不能嫌饭馊啊,我连忙道谢,神情宛如一个失去CPU的机器人。
他撑着柜门,轻叹口气,看看空荡荡的衣柜,捞过我的肩膀向外走。
哎哎哎,我被迫跟着走向门口,忍不住喝止,却没有任何作用,只好抓着他的手腕,从胳膊下方钻出来,没好气地怨怼,干什么。
去买衣服。
他也停下来,和善地回复我的怒火。
我不去。
不可以,你必须去。爸妈已经同意咱们可以旅行结婚。
这个神仙是怎么说服他们的,我不可置信地抬头,只见他弯着嘴角,手指点上我的鼻尖,语气轻快地调侃我。
作为妻子,是不是该尽一下为丈夫挑选衣服的义务。
啊,咱们不是说好了吗,不干涉对方的生活。
像是被符咒定住似的,我傻愣愣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只见他的笑容越发灿烂。
我只是很想知道,一个时尚编辑的眼光,到底是什么水准。所以,现在我们能出发了吗。
说是要给他挑衣服,怎么最后全买的是我的东西。我扫一眼他手上满满的购物袋,之前的怒气瞬间被抛到九霄云外。
街上,我扬着脑袋四处张望,打算找个地方美美地吃一顿,为此趟乔迁之行画上一个完美的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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