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忆·初遇那日(3295年 春)(2889字)(2/3)

他们是好人,他能感觉出来,而且比起跟着叔叔婶婶,跟着他们,他以后的生活能过得更轻松。

那你们

他真的很忙,书他是跳级读的,他不打算给凌叔叔顾阿姨太多负担,他有准备在十六岁就完成大学所有课程,然后开始创业,事业有成,好回报他们。

女人也为他的想法过多而笑了起来,却给出和善解答:那笔钱等你将来长大了,就用它去做些有意义的事,我们想要的,只是想让你陪小诗一同成长而已。

他向来跟同龄人也没话好说,因为他们喜欢的他毫无兴趣,唯一能令他感兴趣的,就只有电脑屏幕和草稿纸上,那一串又一串难懂的数字与程序公式。

冯绝人最后还是选择跟随这对夫妻一起生活。

抚摸他的脑袋。我们要是觉得你麻烦,就不会特地来找你了。

在逗了他几次,发现他雷打不动,凌晓诗扁着粉嘟嘟的小嘴,抱着心爱的泰迪跑了。

在去到他们家的第一天,他见到了他们那位很粘人的女儿。

你叫什么名字啊?

不对,凌叔叔和顾阿姨已经领养他了,现在应该改姓凌。

凌绝人没有嫉妒,因为他爸妈也待他很好,但凌晓诗的天真烂漫恕他不敢恭维。

即便他们说是为了自己的女儿,冯绝人依然清楚他们是出于同情而想要收养他。

不要,不要嘛。那个小孩都不理我,人家不要。

你喜欢玩过家家吗?我们一起来玩吧!我当妈妈,你是爸爸,这是我们的小宝宝!她说的小宝宝是指她手中的泰迪熊。

他就这样一个人呆了许久,直到外面再有说话声传来,他才因顾阿姨和凌晓诗的交谈声而停下手上动作。

凌晓诗继承了父母的优良传统,长相甜美又纯真可爱,那双在他身上猛打转的眼睛跟手上的泰迪熊一样既大又圆滚滚。

她叫凌晓诗,十一岁的年纪还穿着天蓝色的公主泡泡裙,怀里抱着只可爱的泰迪熊,一脸好奇地跑过来他的房间看他。

小诗,你去叫绝人出来吃饭。

凌晓诗很天真,又有点傻白甜,只是呵呵笑着说:哦,我叫凌晓诗。爸爸妈妈跟我说,以后你就是我弟弟了。

嗯。冯绝人凌绝人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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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现在正在忙,根本不打算鸟她。

冯绝人。

我们不是为了你爸妈留下的遗产而想要收养你。男人挡住冯绝人的话语。

房间里再次安静了下来,就只剩下凌绝人敲打键盘和用笔在草稿纸上书写公式的声音。

她都十一岁了,还玩过家家,心智非常不成熟,但这代表她被父母爱护得很好。

小诗,你怎么可以这样?妈妈跟你说过绝人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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